体育科学杂志

体育科学杂志2021年第10期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的根本遵循
    田思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过程,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体育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强化对公民体育权利的保障,着力解决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保证全民健身基础性地位,实现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和法治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紧密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核心思想,通过对《体育法》修订草案起草过程和文本的分析,论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体育法》修改的根本遵循之命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王进,朱恒顺,唐宁,
    当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进行修订。在认真研究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反映了前一阶段修法过程,廓清了有关疑问,对《体育法》修改的立法思路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 以问题为导向的修改与完善——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
    张笑世,韩向飞,陈华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人民对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体育法》存在的滞后、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愈发突出,修改完善《体育法》成为体育界的共识。《体育法》应该如何修改,应该遵循何种原则,成为学界及体育界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通过对体育法律政策的梳理,提出应该从实践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在保留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党中央的精神和现实需要补充新的内容,对已不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内容作出修改,并提出相关修改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社会体育”章修改的历史渊源与现实进路
    兰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修改已驶入快车道,各章节如何调整以匹配和引领现在乃至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体育事业的高速发展是当前体育强国建设以及体育法治进步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文献资料调研、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体育法》第二章“社会体育”部分修改的历史渊源与现实进路进行分析论证。研究认为,《体育法》“社会体育”章的修改,应当紧紧围绕新时代体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为目标导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权利需求为核心内容,强化新时代全民健身战略的组织机制和法治保障,实现政策文件的衔接和法律文本的协调,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认全民健身战略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重大措施以及全民健身的国家义务和公民权利,把全民健身摆在建设现代化强国标志性事业的重要地位,科学规划、系统布局,让全民健身成为国家意志、人民意愿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全民健身发展的新局面,开启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征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部分的修改
    宋亨国,周爱光,
    新的历史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修改已经刻不容缓。学校体育修法循证分析应立足国家总体布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主线,形成系统的法律文本,为最终立法作出积极探索。首先,紧抓学校体育发展中的关键矛盾与问题,明确修法思路,筑牢修法的学理依据;其次,立足我国体育深化改革和《体育法》原法律条文,从多个维度确立学校体育修法总体框架;最后,充分吸纳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借鉴西方国家法治建设经验,对学校体育法律条文展开循证分析——法律确证学校体育的地位、育人任务与目标,并通过调整基本体育法律关系细化各类主体的体育权利和义务。
  • 跨性别运动员参加高水平体育比赛的科学思考
    田野,
    新西兰43岁变性运动员劳拉·哈伯德参加第32届夏季奥运会女子举重87 kg以上级比赛,成为全球首位由男性变为女性参加奥运会女子比赛的运动员。从1936年德国两性运动员多拉·拉特延参加女子跳高比赛,到2019年南非“生物学男性”运动员卡斯特尔·塞门亚被拒绝参加女子比赛,再到变性运动员劳拉·哈伯德,跨性别运动员参加女子体育比赛一直是学术届、媒体,特别是运动员普遍关注且备受争议的话题。在综述运动员性别检测与技术发展进程基础上,回顾两性运动员、变性运动员参加女子比赛重要事件,分析国际体育组织关于跨性别运动员参加女子比赛规则演变,重点讨论跨性别运动员参加女子体育比赛的人体形态生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问题,提出跨性别运动员参加女子体育比赛未来走向。
  • 智慧体育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挑战及其治理——以公共智慧体育设施为例
    宋雅馨,梁伟,
    在智慧体育时代,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体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满足人们个性化体育需求的同时也给个人信息的保护带来了挑战。公共智慧体育设施因其采集信息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主体之众,存在不容忽视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综合运用文献资料调研、比较研究、调查访问等方法,分析我国智慧公园、智慧步道等公共智慧体育设施的个人信息处理情况,发现仍有信息采集正当性存疑、信息过度处理以及行业规则不完善等问题。为针对性地化解智慧体育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危机,应总结域外关于公共领域生物识别技术使用立法与物联网安全治理的经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的要求,从慎用生物识别信息技术、加强政府监管、明确公共利益免责边界及鼓励行业自律等4个维度,形成多主体、多层次的治理措施。
  • 区域体育服务业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研究
    张丽琳,杨倩,
    借鉴波特钻石模型理论,运用文献资料调研、专家访谈、主成分分析、层次分析、数理统计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从生产要素,需求条件,支持性产业及相关性产业,企业策略、市场结构及同行竞争,政府行为和机会6个角度构建了含有13个评价指标的区域体育服务业竞争力评价模型。研究发现:1)皮尔逊相关性检验和一元线性关系有效地解决了统计数据不可获取问题与数据缺失问题,避免了人为的主观判断差异;2)充分考虑相对指标与绝对指标的使用情况,避免评价指标因客观差异而存在的双重解释,以筛选出核心的评价指标及同类评价指标最具有代表性的评价指标;3)主成分分析法与层次分析法的综合运用实现了"主观判断验证客观结果,客观结果支撑主观判断"的良性闭环,也验证了区域体育服务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类型化界分下职业体育用工的法律关系认定
    于鸿贤,
    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关于职业体育用工中运动员与俱乐部的法律关系认定不一,常常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结果。我国职业体育用工可以分为“联盟型”和“非联盟型”用工模式。“联盟型”用工受制于联盟的整体管理,运动员与俱乐部之间一般构成劳动关系。“非联盟型”用工往往涉及多种权利义务关系,人格从属性标准在认定劳动关系中时常失灵。建议:通过界分职业体育用工场域,引入事实推定,结合职业体育特殊性考察经济要素改进“非联盟型”用工法律关系的认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规定体育仲裁制度,明确规定“联盟型”用工纠纷以及属于劳动关系的“非联盟型”用工纠纷由劳动仲裁解决;“非联盟型”用工中不构成劳动关系的纠纷由体育仲裁解决。但职业体育联盟关于运动员注册、转会以及纪律处罚等管理型体育纠纷,由体育仲裁解决。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仲裁协议将所有职业体育用工纠纷交由体育仲裁解决。
  • 对治疗用药豁免规则过度保护运动员优胜权益的检视
    张于杰圣,
    治疗用药豁免规则能够合理存续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对运动员参赛权益的有效保障,使之免于被反兴奋剂严格责任过于严苛和僵化的固有缺陷所侵害。但是,这并非意味着过度保护运动员的优胜权益也能同样据此获取足够的正当性。一方面是因为过度保护运动员优胜权益具有强烈的现实危害性,尤其是2021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随之一起生效的2021版《治疗用药豁免国际标准》所存在的放宽授予治疗用药豁免许可的趋势,是在进一步加剧其中的严重程度;另一方面则更在于会造成公平竞赛等体育公共利益和其他运动员权益的绝对减损,是对正义要求的违反与背离。因此,应当通过限制已经取得治疗用药豁免权运动员的优胜权益,来实现对治疗用药豁免规则的改良,以保证体育公共利益和所有运动员个人权益能同时被有效实现。
体育科学封面

中文名称:体育科学

杂志社官网:http://tykx.xml-journal.net/

英文名称:China Sport Science

语言:中文

类别:体育

主 编:曹景伟

创刊时间:1981

出版周期:月刊

国内刊号:11-1295/G8

国际刊号:1000-677X

出版地: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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