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1295/G8
国际刊号:1000-677X
发布日期:
作者:康博华,吉灿忠,吴宣廷,刘帅兵,
关键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央地协同,
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双重时代背景下,对我国体育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综合运用文献资料分析、深度访谈等方法,以央地协同为视角,探讨我国体育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存问题和推进路径。研究认为,体育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具有特定的权利客体要素,对于促进体育非遗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目前,我国体育非遗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法律保护体系有待完善、央地协同治理体系亟需健全、地方体育非遗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相对滞后、固有传承模式限制传承人知识产权等问题。基于此,建议在参考坚持领域立法、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协同保护等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依法保护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与特殊性原则,以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保护模式为出发点,夯实知识产权保护根基;以健全央地协同治理体系为关键点,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力量;以加强地方体育非遗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支撑点,培育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创新体育非遗传承模式为落脚点,防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来源:2024年第11期
《体育科学》期刊编辑部